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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浏览数:37次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5401000 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 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参政议政 全面履行参政议政职能。一是早安排、早部署、早实施,顺利完成调研工作。盟市委历来高度重视调研工作,年初及时召开市委委员(扩大)会议,对全盟的调研工作做出安排部署。特别是在全盟广泛征集调研题目的基础上,将《关于失地农民创业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思考》和《全市乡村旅游特色村建设的思考》确定为盟市委的重点调研课题,成立调研组,精心准备,于8月份集中开展调研。调研组先后到全市7个特色村进行了实地走访,召开6次座谈会,了解基本情况,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进行深层次的探索和分析,争取提出针对性强的对策建议。二是市委机关先后参加市政协专题调研组和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调研组,对全市“旅游品牌化”建设工作、“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贯彻执行现状”进行专题调研,针对调研中了解到的情况,提出对策建议。隆阳区总支参加了区政协组织的“中小学心里健康教育情况”、“隆阳区传统村落保护”、“隆阳区社区矫正工作情况”的调研。腾冲市支部精心组织了“腾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保护与开发利用情况”的调研,并针对存在困难和问题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学院支部对东城区“一院三校”迁建后师生学习生活情况进行调研。三是认真做好各级政协全会的大会发言和提案工作。今年市“两会”期间,盟市委共提交集体提案15件,委员联名提案2件。集体提案《关于持续推进我市精准扶贫的思考与建设》,委员联名提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对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入园项目管理服务的建议》被市政协确定为重点提案,得到了市委主要领导的重要批示。2016年提交的《关于高标准建设保山入城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建议》被评为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在界别委员联组协商中,盟员委员围绕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发展、重视民族民间信仰构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家园等内容进行交流发言。在小组讨论中盟员委员就全市跨越发展和改进政协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展示了盟员委员的良好形象,获得了与会者的充分肯定。保山日报社、保山电视台、保山新闻网等相关媒体对盟员委员进行了多人次、多方位的宣传报道。隆阳区总支、腾冲市支部在区、市“两会”期间共提交提案8件(含个人提案),其中有1件被确定为重点提案。目前,全盟提案的面商和答复工作已全部结束,面商率达到了100%、满意率达到了100%。 2. 3. 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围绕全市“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贯彻新发展理念,按照市第四次党代会、四届一次全会、市“两会”的总体部署,和保山实施“六大工程”、培育“六大产业”、建设“六个保山”、推进“六化”进程、“十个万亩”规模农业、“三个万亩”生态廊道工程建设等重大问题,在市政府关于省政协《贵州申报“抗战生命线”对我省历史和现实影响的建议》提案办理座谈会、市政协“六化”建设专题调研协商汇报会议、“视察保施高速公路建设”、市政协常委会“保山工贸园区‘园中园’建设视察专题协商会议”、“走进检察院、走进检察官视察”活动、全市实施城乡人居环境提升行动的“综合管理整治”和“提升文明素质”专题协商、市政协专委会“全市政务服务工作”等民主监督活动中,精心选题、精心准备、建有据之言,献务实之策,努力提出高质量的意见和建议,为中共保山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依据。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发挥优势量力而行,扎实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围绕“发挥优势,突出重点,量力而行,讲求实效,持之以恒”的工作方针,坚持巩固深化品牌与拓展范围统筹推进,扎实开展好社会服务工作。 一是深入开展农村教育“烛光行动”。以学院支部为依托,盟、校通力合作,持续推进隆阳区丙麻乡中心小学教学帮扶,完成2期时长14个周的“幸福花儿”主题生理心理健康教学帮扶活动。二是落实保山学院与隆阳区丙麻乡白玉村达成的新农村建设社会服务长期合作协议,进一步发挥保山学院丰富的教育、技术和人才资源优势,持续开展社会服务活动,全年共完成2个批次的大学生派驻工作。保山学院政治学院思政、行政、社工等专业的14名大学生先后赴白玉村开展社会实践,协助村级组织做好综合治理、社会服务、制度规范的文字和档案管理等具体服务工作。三是学习借鉴其他州市盟组织社会服务工作先进经验,进一步拓展社会服务工作的思路和范围,探索在保山监狱开展“黄丝带”帮教活动。四是为全市科技创新发展牵线搭桥,力促北京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与市科技局搭建联合研发及科技金融服务平台,加强全市科技创新人才培育培训,加快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五是积极参与市委统战部联合各民主党派在隆阳区辛街乡开展“同心·精准扶贫”活动。本着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与致公党保山市委共同多方筹集资金6万元,重点帮助辛街乡小田坝村修砌入村道路挡墙。六是帮助小田坝村茂森养殖专业合作社澄清底数、理清思路、分析市场前景和规范财务工作,并积极协调隆阳区供销社支持茂森养殖专业合作社进行项目包装和申报。六是腾冲支部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共建美丽家园为主题,组织了“环保家庭绿色行” 固本强基夯实基础,全面推进组织建设发展 一是召开民盟保山市第三次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了民盟保山市第三届委员会,圆满完成了换届工作,顺利实现了人员更替、政治交接。民盟新一届委员会成员共13人,学历、年龄结构、知识结构在上一届市委的基础上得到进一步改善。 二是坚持以平稳发展和均衡发展为原则,继续推进组织发展。截止10月,全盟共有盟员238人(新发展盟员1人,去世3人,退盟1人)。其中,有高中级职称184人(高级103人占43%、中级81人占34%),占盟员总数的77%。盟员中有省人大代表1人、省政协委员1人、市人大代表1人、市政协委员11人(其中常委5人,占常委会组成人员的11%)、隆阳区政协委员3人、腾冲市政协委员7人。 健全落实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 一是牢固树立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理的工作理念,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健全以制度约束为核心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是缩短政治交接、人事继替后的磨合期,提升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是领导班子和盟员素质得到进一步提高。 四是严格贯彻“八项规定”,机关工作稳步推进。 五是机关干部的服务意识、责任意识、创新意识不断增强,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不断提高,机关工作作风不断改进,努力建设团结和谐、务实高效的学习型、效能型、服务型机关。盟机关加强与基层组织的联系,努力帮助基层组织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升服务水平。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0个,其他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人。其中:行政编制1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收入合计697,528.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97,528.20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2,672.12元,增长96.57%,主要原因为: 1.改革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资金,2017年7月增加在职人员改革性补贴和政府绩效奖励56,492.00元; 2.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资金,比上年增加收入7,360.00元; 3.民盟保山市委员会换届会议费收入增加90,462.00元(保财预〔2017〕296号; 4.2017年度调入1人,导致工资福利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支出合计697,528.20元。其中:基本支出539,705.40元,占总支出的77.37%;项目支出157,822.80元,占总支出的22.6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2,672.12元,增长96.57%,主要原因: 1. 2.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资金,比上年增加支出7,360.00元; 3.2017年度调入1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39,705.4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17,849.32元,增长67.69%,主要原因 1.在职人员的调增工资、津贴补贴及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等资金,新增基本支出193,849.32元; 2.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我市从2016年7月开始发放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列入30239其他交通费用。 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68.24%,人均122,768.47元;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31.76%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57,822.8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4,822.80元,增长378.25%,主要原因: 1.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增加7,360.00元; 2.民盟保山市委员会换届会议费90,462元; 3.民主党派业务费和交通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7,528.2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对比增加342,672.12元,增长96.57%,主要原因: 1. 2.2016年度综合考核评价经费资金,比上年增加支出7,360.00元; 3.2017年度调入1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1.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800.00元,完成预算的296.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4,800.00元,完成预算的296.0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公务接待费资金,民主党派人员少,业务费不以列入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无法列进预算。 2.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200.00元,下降1.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800.00元,下降1.33%。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的主要原因:我盟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二)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00元,占0.00%;公务接待费支出14,800.00元,占100.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0.00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14,800.00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4,80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我上级单位莅保考察、调研相关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1.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1,4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7,400.00元,增长27.91%,主要原因: (1)物价上涨导致机关运行成本的增加; (2)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支出; (3)我市从2016年7月开始发放在职人员公务交通补贴,列入30239其他交通费用。 2.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1)办公费资金,12,234.7元; (2)印刷费资金,5,000.00元; (3)邮电费资金,542.20元; (4)物业管理费资金,4,000.00元; (5)差旅费资金38,535.00元; (6)会议费资金,1879.02元; (7)培训费资金,10,716.00元; (8)公务接待费资金,14,800.00元; (9)劳务费资金,9,600.00; (10)工会经费资金,5716.08元; (11)其他交通费用资金,36,197.00元; (12)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资金,17,420.00元; (13)其他资本性支出资金,14,76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中国民主同盟保山市委员会部门资产总额86,187.37元,其中,流动资产31,367.37元,固定资产53,42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4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42.88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8,117.12元,固定资产增加14,760.00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0.00元,在建工程增加0.00元,无形资产增加1,400.00元,其他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填报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1.部门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00元,其中:货物采购支出0.00元,工程采购支出0.00元,服务采购支出0.00元。 2.支持中小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的落实情况没有,2017年度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由于本单位没有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四)预算绩效信息 1.项目资金情况 (1)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2017年度民主党派社会调研经费预算资金4万元,实际到位4万元,资金到位率100%。 (2)项目资金执行情况。
(3)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2.项目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在年初的政协保山市第四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民盟保山市委认真准备、积极参加,共向大会提交了16件集体提案、立案15件;3篇联组发言,委员联名提案2件。集体提案《关于持续推进我市精准扶贫的思考与建设》被市政协确定为重点提案,2016年提交的《关于高标准建设保山入城高速公路收费站的建议》被评为市政协三届五次会议优秀提案;隆阳区总支、腾冲市支部在区、市“两会”期间共提交提案8件(含个人提案),其中有1件被确定为重点提案。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提高认识,增进共识,不断提高民主党派政治把握能力、参政议政能力、组织领导能力、合作共事能力、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无主要民生项目、重点支出项目以及涉及政府债券的项目资金故无绩效评价结果。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上级和其他同级部门补助收入等。 三、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四、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五、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科目代码2080501):指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八、三公经费:是指市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500020754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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