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民主同盟云南省保山市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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盟务要闻
参政议政

加强学习  增强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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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盟云南省委的关心下,承蒙民盟保山市委的推荐,我有幸参加了由民盟云南省委、省社会主义学院组织的“民盟云南省委2016年中青年干部培训班”的学习,在7月23日到7月28日为期6天的学习中,有幸现场聆听了省委统战部、省社会主义学院及我省高等院校一流的专家、教授的精彩讲座,并到李公朴先生、闻一多先生殉难处以及一二一运动纪念馆缅怀先烈,现场感受了民盟的先辈们为了中华民族的和平、统一、民主所做的努力和牺牲,使我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当今我们的繁荣稳定来之不易。
    在培训班,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民盟的历史,学习了党外代表人士队伍建设的相关政策规定和主要环节,对民主党派工作实践中的瓶颈问题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和思考。教授专家高屋建瓴、旁征博引的授课,让我享受了一次次丰盛的精神大餐,同时也让我深刻地感到自己作为一名民盟盟员在履行民盟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方面的本领恐慌。通过这几天的学习、讨论、交流和思考,大家谈论的最多的就是民盟作为参政党的话语权和利益诉求的问题,下面,我结合自身的经历与在座的盟友们就如何更好地履行职责、发挥作用谈一点粗浅的认识和体会。

我曾经在司法行政部门、民族宗教部门还有乡镇工作过,现在保山市工商联工作,曾任保山市第一届、二届市政协委员、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代表,现任保山市第三届政协常委,是一名从基层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党外干部,去年我加入了民盟这个组织,成为了一名光荣的民盟盟员。我认为无论是作为一名无党派的干部还是工商联的干部亦或是民盟盟员,无论是通过人民代表大会或政治协商会议哪一个平台来履行职责,要实现民盟作为参政党的话语权和利益诉求都应该具备以下三种能力:

   一是要有热情。有人说应该是能力更重要,我个人认为热情比能力更重要。热情就是你对履行民盟政治参与职能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也就是你参与民盟组织的活动和履行参政议政职能投入的时间和精力,实质上就是做好民盟参政议政工作的责任心,是当担、是付出。民盟不是普通的社会团体,而是一个参政党,我们的首要责任就是参政议政,费孝通说过“民盟的责任就是协助中国共产党把中国的事情办好”。如果我们这个职能履行得不好,我们这个组织就不配叫参政党,和普通的民间组织没多少差别,我们这些盟员就只不过是普普通通的群众了。作为一名民盟盟员,除了要干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以外,还要参加各种会议、调研、视察、听证等社会事务性工作,承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查员等社会职责,这些都需要付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因此,作为一名盟员,我们必须要有政治热情,花时间、花精力积极参与民盟组织的各种活动,通过发挥各自的优势,积极履行参政议政职能,实现民盟的政治抱负。

   二是要有能力。光有热情还不够,还要有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和水平。如听、说、写以及调查研究能力等。民盟每年都要通过参加各种协商会议、调研视察、撰写议案提案等形式进行参政议政,要做到“参政参在点子上、议政议在关键处”、反映社情民意和撰写议案提案要“言之有理、言之有据、言之有物”,就需要较强的文字功底和理论水平和沟通交流能力。这就需要各级民盟组织加强对盟员的培训以及盟员平时的学习提高。我们这次参加的培训,就是一次民盟省委给我们提供的学习的机会,能力的提升机会。

   三是要有一定的影响力。很多盟员在学习交流中提到民盟以及其他民主党派在参政议政过程中较少拥有话语权,提出的意见建议得不到执政党的采纳。我认为要获得足够的话语权,必须做到“有为才有位”、“有位才有为”。首先要将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反响强烈的问题与执政党的工作重点以及关注点进行有机整合,找到一个共同的点进行深入的调查研究,拿出切实可行的意见建议。这样执政党才会在决策过程中充分采纳我们的意见建议,以后再进行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的时候获得话语权。还有各级民盟组织在培养、选拔、使用民盟干部时,要将有热情、有能力、在一定的领域内有足够影响力的党外同志吸收到民盟内部,有意识的进行培养,并推荐到组织部和统战部进行相应的政治安排,从而代表民盟参与政治活动,这样就会更好的避免“位卑言轻”的现象,获得更多的政治话语权,为实现民盟的政治抱负发挥作用。

   总之,这次培训学习使我认识了盟友,增进了感情,加深了了解,特别是让我坚定了作为一名民盟盟员为民盟组织服务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今后,我将更加努力的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做到“身在其位,不负众望、不辱使命”。

                              保山市工商联 王海燕